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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2019学年教师工作量核算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30 08: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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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开课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运行工作的整体安排,学校将于56—614日进行全校教师工作量核算。

具体安排如下:

1、   513日前,实践教学中心维护实践教学信息,质量监控中心维护开新课、双语课等信息。

2、   513日前,学院调整完成18级大类分流后小学期课程学生名单。

3、   513—531日,教师在教学信息网提交本人工作量

4、   53117点,学院关闭教师网上提交工作量数据库。

5、   61—66,学院审核教师提交的工作量。

6、   6617点,教务处关闭工作量数据库。

7、   610—621日,教务处根据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实际工作量与网上计算不一致需要手工计算的,需书面说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于66日前交教务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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