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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务处简介

    北方工业大学教务处是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教学的业务主管职能部门,是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主管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

    教务处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秉承“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办学理念和“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大学理想和核心价值追求,在稳定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确保教学质量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的指导精神和我校教学工作的具体任务,作为完成上级领导、学校领导对各项工作的要求的执行者、各项教学活动开展的具体组织者、教师成长的引领者、教师素质提升的助推者、学校教学工作落实的督查者、教学管理科学规范的落实者、学校制度落实的先行者,确保学校各项教学活动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处设有处办公室、教学运行与学籍管理中心、教学研究和质量监控中心、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和考试中心。

    二、教务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制订(修订)并实施普通本科学生的培养计划与教学计划,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规划。

    2. 负责本科生教学运行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负责本科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及教学资源的统筹安排。

    3. 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学院抓好学生的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 负责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5. 负责推进学校各类教学改革工作。

    6. 负责教学研究和各种教学奖励工作。

    7. 负责考试组织和考务管理。

    8. 负责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工作。

    9. 负责普通本科生学籍、学位管理工作。

    10. 负责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11. 负责教学规章制度建设。

    12. 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统计和课时的审核工作。

    13. 负责全校本科实验室建设工作。

    14. 负责教师和本科生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15. 负责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服务工作。

    16. 负责本科教学评建工作。

    17. 负责指导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艺术教育中心以及校内师生普通话的培训及测试相关工作。

    18. 负责全校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19. 负责优质资源建设与管理工作。

    20. 完成学校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务处领导及工作分工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宋   威     处   长   010-88803159   主持教务处工作

    徐继宁    副处长   010-88802528   分管实践教学中心、数字产业学院工作

    魏金强    副处长   010-88803028   分管教学运行中心、考试中心工作

    尹天光    副处长   010-88803686   分管质量控制中心工作

    四、教务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教务处综合性行政事务处理、行政工作协调。

    2. 负责上级行政文件和外单位来文的处理;负责教务处文件、函件等行政公文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教务处综合性会议纪要起草工作。

    3. 负责本科教学规章制度汇编、本科教学推进工作汇编、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汇编等工作。

    4. 负责教务处行政印章、成绩专用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5. 负责教务处综合性会议安排,处会议室的协调、管理和使用,教务处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以教务处名义发布通知和公告。

    6. 协助参与教务处重要事件或重要公务活动的对外联络和公务接待工作。

    7. 负责来人来访来电接待、协调完成节假日工作安排及值班工作、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8. 负责校教字、校教务字文件整理归档;负责协调各科室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9. 负责教务处资产管理与处置、办公场所设备与家具的维修保养、日常办公用品配置工作。

    10. 负责起草教务处年终工作总结、年度任务考核总结等材料。

    11. 负责教务处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2. 协调完成教务处财务预算、账务管理等工作。

    13. 完成教务处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运行中心工作职责

    1. 负责本科生专业培养方案制(修)订。

    2. 负责本科生执行计划的编制、下达与实施。

    3. 负责本科生理论课程课表编制。

    4. 负责本科生理论教学运行调度。

    5. 负责各类教室的功能规划及使用调度。

    6. 负责本科理论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7. 负责组织本科生进行选课。

    8. 负责相关教学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9. 负责本科出国(境)交流学生学分替换。

    10. 负责本科生专业注册费和选课学分学费数据管理。

    11.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各类成绩管理。

    12.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与管理。

    13.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14.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异动管理。

    15.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校际联合培养、对外交流及学分认定工作。

    16.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的审核与处理。

    17.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免修、免听审核工作。

    18. 负责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

    19.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的组织工作。

    20. 负责成绩自助打印系统使用与维护。

    21. 负责补办本科毕业学位证明书。

    22. 负责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成绩证明办理工作。

    23. 负责高基报表的数据报送及其它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2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质量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1. 开展期初、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出勤、基本教学准备情况。

    2. 组织专家听课、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召开学生座谈会、汇总期中教学检查信息并撰写分析报告。

    3. 参与期末考试的巡视检查。

    4. 开展各类随机教学检查工作。

    5. 组织和安排本科督导组开展工作。

    6. 安排教学督导组工作任务。

    7. 召开教学督导组工作例会。

    8. 协调安排教学督导组开展各项关于课堂教学、试卷、毕设、课设、实习等各类教学专项检查。

    9. 分析督导组专家教学检查意见。

    10. 汇报督导专家意见及建议。

    11. 教学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及新专业申报工作。

    12. 组织学校精品课评审及建设。

    13. 进行质量工程项目的教学团队、精品课、教学名师、特色专业建设点等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14. 开展新专业的申报组织工作。

    15. 加强制度建设,进行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16. 参与学校面向学院的教学定编及目标考核工作。

    17. 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研讨组工作,配合青年教师教学研讨组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1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 负责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 负责学校本科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负责学校本科开放实验室建设,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与管理工作。

    4. 负责省级重点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建设工作。

    5. 负责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等管理工作;配合校团委负责学校大学生创新基金本科生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评选、展示,遴选优秀成果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相关工作。

    6. 负责学校本科生各类课外学科竞赛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7. 负责“普通高校本科实验室信息统计”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8. 负责学校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各类课外竞赛及创新活动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工作。

    9. 负责各类课外学科竞赛奖励的统计、核算、表彰等工作。

    10. 负责本科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的论证申报、评审、立项、实施及验收工作。

    11. 负责学校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的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工作。

    12. 负责学校本科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的运行管理、过程监控、信息化建设及各类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等相关工作。

    13. 负责学校本科实践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工作。

    14. 负责学校“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建设,学生企业学习环节的组织实施,校企共建课程建设,企业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等相关工作。

    15. 负责学校实践教育基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

    16. 负责学校各类科研基地(工程中心)面向本科生开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17. 负责学校“学士学位论文”、“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申报等相关组织工作。

    18. 负责学校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1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考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 制定考试的相关规章制度。

    2. 安排全校本科学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免修考试、缓考、补考等各类教学考试。

    3. 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和考务管理工作。

    4. 组织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和考试工作。

    5. 组织校内各类临时性考试。

    6. 负责全校本科、二学位学生课程考试试卷的收集、保管工作。

    7. 办理临时考试证。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邮箱:jwc@n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