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北方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2018年12月1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李博文等12名学生作退学(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由于学生李博文、刘喆、乔月、于楚瑶、余立陈、佟彤、陈禹汐无法联系到或未及时到校领取退学(取消入学资格)决定书,现向李博文、刘喆、乔月、于楚瑶、余立陈、佟彤、陈禹汐公告送达退学(取消入学资格)决定书。
请李博文、刘喆、乔月、于楚瑶、余立陈、佟彤、陈禹汐自本公告之日起 7 日内来校领取退学(取消入学资格)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退学(取消入学资格)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联系电话:88803535)。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将视为已同意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李博文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因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的退学处理).jpg
2.关于刘喆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退学处理).jpg
3.关于乔月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退学处理).jpg
4.关于于楚瑶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退学处理).jpg
5.关于余立陈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退学处理).jpg
6.关于佟彤同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决定通知书(保留入学期满的取消入学资格处理).jpg
7.关于陈禹汐同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决定通知书(保留入学期满的取消入学资格处理).jpg
北方工业大学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