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开课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运行工作的整体安排,学校将于5月6日—6月14日进行全校教师工作量核算。
具体安排如下:
1、 5月13日前,实践教学中心维护实践教学信息,质量监控中心维护开新课、双语课等信息。
2、 5月13日前,学院调整完成18级大类分流后小学期课程学生名单。
3、 5月13日—5月31日,教师在教学信息网提交本人工作量。
4、 5月31日17点,学院关闭教师网上提交工作量数据库。
5、 6月1日—6月6日,学院审核教师提交的工作量。
6、 6月6日17点,教务处关闭工作量数据库。
7、 6月10日—6月21日,教务处根据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实际工作量与网上计算不一致需要手工计算的,需书面说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于6月6日前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