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北方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5月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赵攀等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由于学生刘愫、赵攀无法联系到或未及时到校领取退学决定书,现向刘愫、赵攀公告送达退学决定书。
请刘愫、赵攀自本公告之日起 7 日内来校领取退学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退学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联系电话:88803535)。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将视为已同意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刘愫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退学处理).pdf
2. 关于赵攀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退学处理).pdf
北方工业大学
2019年6月28日